【集团公司】2020年履行责任情况
发布时间:2021年06月28日

  一、政治责任

  通辽崇日公司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班子成员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在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”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,公司领导班子能够做到思路清晰,政治方向不偏移,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有关要求。公司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,按照要求做好意识形态工作,通过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要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重要指示,结合公司“全链条环境总服务商”为发展定位,以社会责任为己任,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,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,以技术创新为引领,致力于打造环保公共服务目标,为建设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。

  二、经济责任

  2020年,通辽公司在自治区国资委、集团公司的鼎力支持、坚强领导下,脚踏实地、奋力拼搏、真抓实干、扎实工作,始终把经营指标任务记在心上、扛在肩上、抓在手上,取得了较好效果,公司经营业绩保持良好,行业地位、社会形象日渐提升,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。    

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,通辽崇日公司资产总额3842.98万元,负债总额1188.11万元,少数股东权益221.28万元,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93.06元,净利润477.83元,全年上交税费215.96万元,较好的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。 

  三、安全责任

  2020年,通辽公司认真落实贯彻崇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要求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,狠抓各类隐患排查整改,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,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在各方面都得到落实。制定了《安全生产细则》、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》,组织全员参与安全生产主题培训,观看警示教育片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,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,严格落实假期值班责任,为一线作业人员补配、增配安全防护用具。同时,进一步加强了文件、印章规范管理工作,杜绝了泄密等管理事故的发生。 

  经过努力,2020年内通辽公司各项工作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,保持了安全稳定的总体态势。